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工作,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根据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立即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的同时,重点做好实验实训室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二、检查内容
学校将在各单位对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对各单位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室内是否有杂物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维护是否到位;电线、开关、电插板、电气设备等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故障等安全隐患。
2.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设备完好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室是否干净、整洁,实验仪器设备、物品摆放是否规范、整齐;实验实训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运行良好。
3.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领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4.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年检、警示牌张贴、人员培训等情况。
5.压力气瓶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压力气瓶的采购、使用状态、安全标识悬挂、设备年检等情况。
6.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9月13日-9月16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实验实训室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落实自查工作责任,按时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
学校将于9月21日-23日对各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2年9月13日至9月28日)
1.各单位对自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于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和实训管理中心,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2.请各单位于9月29日16:00前,将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zsxglzx@163.com,纸质版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训管理中心。
实训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