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安排,开展我院2022年上半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一)各单位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分工情况调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若干,组长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各单位要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一步明确每个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人员,逐层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对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剧毒、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危险化学品对照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易制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目录》、《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排查。
(二)建立安全隐患登记台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并限期整改。
三、其他要求
(一)积极开展、参加实验实训室安全培训,加强《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实验实训室维修记录》等基础性档案资料管理,随时备查。
(二)请各单位立即开展实验实训室利用率摸底,对于利用率极低或已经闲置多年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申请调整处置或报废,对于闲置的实验实训室要及时申请撤并。相关申请务于4月25日前将相关处置、撤并申请发送到实训管理中心邮箱。
(三)请各单位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和《实验实训室自查情况》于4月22日发至实训管理中心邮箱(lzsxglzx@163.com)。经排查不存在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隐患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将加盖公章的说明扫描发至实训管理中心邮箱,学院将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实训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
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
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
4.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5.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6.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7.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8.实验实训室自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