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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实习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7   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生产一线岗位需求的双向对接,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规范实习过程,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9号)等文件,现就做好我校专业实习标准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订范围

目前各系开设的所有在校生的专业。

二、制订原则

(一)实习标准要遵循实习教育教学规律,内容选择科学、方法运用合理,突出专业职业能力的考核,符合专业的培养目标,适当考虑前瞻性。

(二)实习标准要符合目前相关行业实习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应技术和装备实际,方便实习教学组织实施和考核,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实习标准要按照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原则,积极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制订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实习标准制订按照专业和类别分别进行,以系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要建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组织教研室、专业课教师、专业带头人和相关人员充分参与、协同制订。

2.教育部已公布中高职顶岗实习标准149个,其中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相近的23个。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可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标准结合专业实际作出修订;其他专业根据模板(附件1)编制。

3.实习标准框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实习标准,分为适用范围、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实习内容、实习成果、考核评价、实习管理、附件共九个部分(详见附件1),整体框架不得删减。

模板(附件1)中红色斜体内容根据各专业实际实习教学情况自行撰写,其他文字内容可不作修改

4.各专业岗位实习标准基本成稿以后,要分别组织专业层面和系部层面的内部审议,形成送审稿报实训管理中心。学校再组织有关人员,对送审稿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送审稿修改完善后,再统一印发实施。

四、进度要求

本轮编制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标准撰写审核阶段,自即日起至7月15日,以系部为单位完成撰写、审核,将实习标准压缩包发至实训管理中心邮箱lzsxglzx@163.com。第二阶段是标准复核阶段,自7月16日至8月10日,实训管理中心组织复核。

                                                                实训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7日